當月公平住房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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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 Housing Tip of the Month - Chinese

Mental Health Advocacy Services,

3255 Wilshire Blvd., Suite 902

Los Angeles, CA 90010

若要獲得詳細資訊,請聯絡Carey Stone: (213) 389-2077, ext. 15. (cstone@mhas-la.org).

公平住房法禁止基於以下特點的住房歧視:種族、宗教、原國籍、膚色、性別、婚姻狀況*、血統*、家族地位、殘疾、性取向*、收入來源*

* 是指加利福尼亞州的禁止歧視制度,而非聯邦法律所規定的制度。

免責聲明:當月公平住房提示計劃僅用作指導用途,並不構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問題,請聯絡 MHAS 或您選擇的其他律師。

當月公平住房提示由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公平住房倡議計劃的撥款(撥款編號 #FH400G10022)贊助。

提示 #1  合理通融要求

我住在一棟公寓大樓裏,並且有規定我們只能從前門出入。前門周圍經常會有很多人,而由於我是殘疾人仕,因此當我進出前門時,距離這麼多人這麼近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已經由於太害怕離開家而錯過了很多約會,因為我不得不穿過前門並撞見陌生的人們才能出門。我詢問管理處是否能讓我從後門出入,但他們說不行。我該怎麼辦?

法律規定:公平住房法規定,住房供應商應在合理且有必要時為居住於住房內的殘疾人仕作出例外規定。這些例外規定稱為合理通融。該法律規定,房客必須提出通融要求並說明由於其殘疾情況而此通融為必需,而且除非執行該通融過於困難或費用過於高昂(稱為不適當負擔)或完全超出正常業務運作範圍(稱為根本性改動),否則業主均必須同意該要求。

做法:向樓房管理處解釋,你由於患有殘疾在前門人群中經過時會極其不安。作為合理的通融,請求同意使用後門或側門。建議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並標明日期和您的簽名。管理處可能會要求您的醫務人員或服務提供方出具證明信,確認您因患有殘疾而不便接近人群。如果管理處拒絕您的要求,向其瞭解拒絕原因並嚐試與管理處協商,以找到對雙方均可行的通融方案。管理處不使用後門,可能是有合理的安全顧慮。尋找既可以減少管理處顧慮,同時又能滿足您自身需求的創造性解決方案。

如果您未能找到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並且您認為住房供應商沒有誠意與您協商來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則您可以向當地公平住房機構、加利福尼亞州的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或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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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2  合理通融與止贖

我的業主已喪失房屋贖回權,因為他未能足額還款按揭。我很害怕不得不搬走。我患有嚴重殘疾,因此要找新房子十分困難。作為合理通融,我能要求獲得額外的寬限時間嗎?我有多長的寬限時間?我的權利是什麼? 

法律規定:2009 年,國會通過了聯邦《保護法拍屋房客法案》(Protecting Tenants in Foreclosure Act -PTFA),給予居住於法拍屋的房客額外的寬限時間,以便房客尋找新的住所。令人遺憾的是,有許多肆無忌憚的人為了儘快趕走房客,會歪曲法律來剝奪房客的此類權利。有時房客會收到銀行或新業主的通知,其中虛假陳述法律並命令房客在三日內遷出。因此,作為法拍屋的房客,瞭解您的權利極為重要。 

根據 PTFA,如果您已簽訂租約且持續支付租金,則租約到期之前新業主無權驅逐您,除非他本人計劃搬入並居住該房屋;在此情況下,他必須至少提前 90 天通知您。如果您是按月租賃的,則不管誰將入住該房屋,新業主也應提前 90 天通知您。如果您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約,則您會在收到通知三天后被驅逐,即使該房產未被止贖您仍會遭到驅逐。 

即使是在止贖後,公平住房法仍要求新業主考慮通融要求,並在要求合理的情況下同意作出所要求的通融。合理通融是指更改規定或程式,讓殘疾人仕擁有平等的住房機會。該合理通融必須是因為殘疾情況而具有必要性,且不得造成業主的不適當負擔(無論誰擁有該房產)。 

做法:如果您由於身患殘疾而無法在 90 天以內離開,則作為合理通融,您可以要求延期離開的時間。您可以表明由於完全無法在 90 天內找到新住處,所以需要額外的時間,其原因在於您身患殘疾而很難找到住房,或殘疾使您必須尋找極特殊的住房類型(如可供輪椅出入的住房)。也許您在住院,且僅在需搬遷的一個月前才獲悉止贖情況,而這就是您需要額外時間的原因。但是,新業主可能回覆認為該請求不合理,因為等待房產出售的成本高於業主預計能夠適當承受的成本。額外寬限時間的要求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獲得同意。如果新業主未同意您的額外寬限時間要求,您可以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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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3  作為一種合理調整的醫用大麻

“我有醫用大麻的處方,它能夠幫助我治療身體殘疾。最近,我聽到業主跟某位鄰居說她討厭吸大麻的人,我擔心使用大麻的話將被驅逐出去。我的朋友說,如果我使用醫用大麻是為了幫助治療殘疾,那麼按照法律規定,業主應允許我使用。這是真的嗎?” 

法律規定:根據現行法律,您的業主有權不允許您使用醫用大麻。通常情況下,業主必須允許相關規定和政策的更改,以便殘疾人士能夠入住房屋,只要此類更改是基於人員殘疾狀況所作出的必要更改,且合情合理。此類規定更改被稱作“合理調整”。人們一直要求業主允許使用醫藥大麻以作為一種合理調整,但至今為止,法律並未對租客在住房內使用醫用大麻這一合理調整的權利提供支援。這是因為,根據聯邦法律,大麻仍然是受管制的物品,而強迫業主接受聯邦法律範圍內的違禁品很可能會被視作不合理的規定,即使本州已批准使用該物品。 

做法:如果您的業主不允許使用醫用大麻以作為一種合理調整,您還可以向當地公平住房執行機構或州級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但是,您的申訴很有可能不會帶來任何強制業主執行的結果,但 DFEH 歡迎人們提交此類申訴,因為此領域的法律仍在發展中。 

如果您居住在由聯邦補貼的住房中,則應瞭解,雖然聯邦非歧視法律並未要求公共住房管理當局允許使用醫用大麻以作為一種合理調整,但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2011 1 月發佈了一份備忘錄,其中聲明,公共住房管理當局有權自行裁量是否驅逐或禁止驅逐使用醫用大麻的人士。這意味著,使用醫用大麻可能會導致您失去住房,但決定權在於各住房管理當局。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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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4  基於原國籍的歧視

“至今為止,我已經在這個國家生活了五年,而英語不是我的母語。目前,我正在尋找新住處。每次我打電話詢問“出租”廣告時,業主都會告訴我房屋已經租出去了。我做過一次試驗:在被告知公寓已經租出去之後,我讓一位講話不帶口音的同事撥打其中一個號碼。對方告知房屋可供出租,並約定了看房事宜。我是否因為我的口音而遭受歧視?這合法嗎?我能做些什麼?” 

法律規定您很有可能正在遭受基於原國籍的歧視,而這是不合法的。如果業主在聽到潛在租客的聲音後告知房屋已租出去,但實際上該房屋可供出租(此處的情形看起來確實如此),那麼業主可能是因為您的口音或姓名而歧視您。基於原國籍或種族的歧視是不合法的。基於原國籍或種族的其他形式歧視包括:要求申請者出示社保號、護照或出生證明(如果此類要求並非針對所有申請者),或告知申請者居住在城裏其他區域可能會更加舒適。 

做法:如果您認為自己正在遭受住房歧視,您可以向當地公平住房機構、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或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歧視申訴。其中一個機構也許能夠與業主交涉,以允許您入住該特定房屋或類似房屋。此外,業主可能會因住房歧視而面臨處罰。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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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5  回答潛在業主的問題

“如果在我申請住房時業主詢問我是否接受過心理疾病治療,我該怎麼辦?我必須要向他提供此類個人資訊嗎?” 

法律規定:您有權不回答這一問題。事實上,業主向您詢問心理健康相關問題的行為違反了聯邦和州級公平住房法。公平住房法規定,業主提出問題以瞭解某人的殘疾狀況是不合法的。業主詢問的其他不合法話題包括您的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原國籍、家庭地位、婚姻狀況、收入來源、身體殘疾、血統或性取向。 

做法:轉移問題是回應此類不合法問題的一種方式。您可以說:“這是私人資訊。我樂意回答有關我是否適合成為租客的任何問題。”如果業主仍然試圖非法獲取您的資訊,那麼您可以提出申訴。 

例外:一些住房計畫為殘疾人士或患有特定殘疾的人士提供住房。如果您通過此類計畫之一申請住房,那麼業主可詢問您是否具備資格。例如,如果您申請專為殘疾人士提供的住房,那麼業主可詢問您是否身患殘疾,但不能詢問您具體的殘疾部位。如果您申請愛滋病人士住房機會 (HOPWA),那麼業主可詢問您是否患有愛滋病,但不能詢問您的 T 細胞計數。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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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6  以中斷租約作為一種合理通融

「六個月前,在簽訂為期一年的租約後,我搬進了我的公寓。最近幾週以來,我的心理疾病狀況大有惡化,主要歸因於樓上鄰居所致的壓力。他們經常大聲播放音樂,直至深夜。當我向管理員投訴時,他只是告知樓上鄰居我投訴過,而後他們便威脅我。他們非常凶,而且我認為他們肆意毀壞了我的汽車。我不敢報警,我想,我不能再繼續住在這裡了。我的精神科醫生告訴我,為了我的心理健康我應該離開,但我無力承擔違反租約的責任。我能做些什麼?」 

法律規定:公平住房法為殘疾租客的權利提供支援。殘疾租客有權以與殘疾直接相關的原因,在必要的情況下,提前解約並避免因提前終止租約而本應遭受的經濟懲罰。這是合理通融(或規則變更)的常見範例,旨在讓殘疾人仕擁有平等的住房權利。 

做法:這種情況下,您可能需要一份精神科醫生的證明信,說明當前處境不利於您的心理健康。由於您的心理疾病狀況,有必要允許您提前解除租約。如果您的業主拒絕接受合理通融請求,您可能需要聯絡律師或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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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7  宗教歧視

「最近,我的業主到我的房屋內進行維修工作。當他看見祭台時,他感到十分生氣。他要求我拆卸祭台,而且,態度還十分無禮。他是否有權要求我在自己的房屋內可以擺放哪種物品?」 

法律規定:業主不得干涉租客的宗教活動,只要該等活動不會妨礙其他租客的權利或違反其他法律。命令租客拆卸任何祭台、宗教標誌或工藝品是宗教歧視的一種形式,而這本身也是公平住房法所禁止的。其他形式的宗教歧視包括要求租客不得穿戴宗教相關的頭巾、禁止租客在其門廊展示宗教所要求的標誌,以及允許在公共區域擺放某種宗教飾品的同時卻禁止展示其他宗教飾品。 

只有一種形式的宗教歧視可獲得允許,即公寓大樓是由某宗教機構所擁有,且只出租給此宗教的成員。但是,該宗教不得是以種族、膚色或國籍為由而限制人們加入的宗教。 

做法:如果您認為自己因宗教信仰、宗教活動或宗教身份而遭受歧視,則請詳細記錄您與業主之間的交流,包括日期和時間。您可以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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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8  應對租客的負面歷史

「四年前,我因某些不當行為而被驅逐出公寓,而這些行為發生在我更換藥物的過程中。最近三年來,我一直很穩定,並且現在我正在尋找新的公寓。我不會再做出那些不當行為,因為我已經穩定下來了。當我申請住房時,如果業主詢問我的租賃歷史,我該如何對此作出解釋呢?」

法律規定:法律允許業主設立一項基本原則,拒絕將房屋租賃給存在驅逐記錄者。但是,公平住房法規定,如果業主拒絕放棄某項規則會切實導致租客因殘疾而無法獲得住所,則業主應主動放棄該等規則。因此,儘管業主有權確保申請者是良好租客,業主也應允許殘疾人仕以不同的方式來證明他/她將會是一名良好租客,如果因殘疾而被驅逐的歷史使得他/她有必要這麼做。因此,應給予申請住房的殘疾人仕機會,解釋任何因殘疾狀況引起的負面的租客歷史資訊,並申請針對其具體實際情況而放棄嚴格的零過往驅逐原則,以作為合理通融。

做法:向新業主解釋您的情況。解釋您是由於殘疾才做出不當行為,從而導致被驅逐。但您現在已接受適當治療,因此那些過往的行為已不太可能再發生了。您可能需要提供醫生、心理醫生或社工的證明信,以確認您的狀況。如能提供前業主證明信,解釋除了因殘疾相關事件而被驅逐之外,您基本上是一個優秀的租客,這將會十分有用。

如果業主仍然拒絕提供住房,則可以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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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9  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

「我日漸衰老的母親去年喪夫,而她現在仍然處於深深的悲痛之中。她來與我一家人住在一起,但是根本就不願意下床,並且說她不想活了。我兒子希望我送她一隻貓,以振作精神,因為當我兒子的朋友帶著一隻貓來拜訪時,她的心情似乎有所改善。但我的業主不允許租客養寵物,而我也不想被驅逐。我不願看到母親像如此受罪。我能做些什麼?」 

法律規定:您的母親可能患上了抑鬱症,這是一種非常常見且能夠治癒的心理疾病。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可能可以為她提供極大的幫助。法律認可,人有時候需要動物存在來提供支援,從而獲得情感上的滿足,正如盲人需要導盲犬一樣。正如法律規定業主應允許視力或聽力受損的租客餵養服務犬一樣,公平住房法也認可,某些殘疾人仕需要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根據公平住房法,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不需要經過專門的訓練、註冊和認證,而它們還應與一般的寵物加以區別對待。儘管業主有權設立無寵物原則,但根據公平住房法,業主應在必要(及合理)的情況下破例允許租客餵養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以作為合理通融,讓殘疾人仕可以繼續居住。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合理通融。 

做法:為讓您的母親獲得養貓許可,可帶她前往心理醫生處接受評估。如果心理醫生認為您母親患上抑鬱症,則可請求心理醫生開具證明信,詳述您的母親正在接受心理疾病治療,且心理醫生建議她應該養一隻貓,以提供情感支援。然後,您自己寫一份申請書,簽名並注明日期,請求業主遵循公平住房法,允許您母親餵養提供情感支援的動物,以作為合理通融。請保留原件副本,以作記錄。 

如果業主拒絕您的請求,則可提出申訴。

若要向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 (HUD)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669-9777 或按此處: www.hud.gov/offices/fheo/online-complaint.cfm

若要向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DFEH) 提出申訴,請致電 (800) 884-1684 或按此處:http://www.dfeh.ca.gov/Complaints_FileComplai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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